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应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
点击次数:2017-12-02 01:22:47【打印】【关闭】
记者从上交所获悉,近期,上交所在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上持续发力,通过与地方证监局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投保工作合作,有效扩大了投教投保系列活动的受众群体范围和对投资者的影响力。
为引导投资者树立股东权利意识,改善中小投资者普遍面临的在信息获取、诉求表达和话语权实现等方面的问题,上交所自2013年推出了“我是股东”——中小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5年来,中小投资者跟随“我是股东”活动走进了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近350家沪市上市公司。从海口到哈尔滨,从上海到拉萨、乌鲁木齐,各地中小投资者在“我是股东”活动中得到收获,不断成长。
在近期与江苏证监局、内蒙古证监局以及黑龙江证监局等联合举办的“我是股东”活动中,来自华泰证券、国融证券以及江海证券的中小投资者们走进生产厂房、物流车间、研发中心,近距离了解上市公司。“看来以前对家门口的上市公司了解的还是太少了!”一位镇江的投资者在参观了恒顺醋业刚投产不久的高端醋灌装生产线及研发中心后由衷而言,并向活动组织人员表示,亲眼所见的公司生产经营境况,显然要比平时接触的“招股说明书”“年报”这些纸面材料更有说服力。在走进伊利股份的活动中,几位投资者不时表达,作为呼和浩特人,他们持有公司股票十几年,这还是第一次有机会看看自己投资的公司。
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应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移动互联网时代,在积极扩展“互联网+投教”新型模式的同时,也需关注投资者,尤其是中老年投资者对于通过现场互动交流掌握投资知识、辨别投资风险的需求。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近半年。针对部分投资者存在的对经营机构实施适当性管理不理解、不配合的问题,上交所制作了《投资者眼中的适当性》课件,从投资者的视角,通过一系列身边发生的案例,介绍《办法》出台的背景,以及适当性管理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引导投资者主动熟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流程和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面向未来,上交所表示将继续联合更广泛的地方证监局等各方主体,以投资者需求为中心,探索开展更多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投资者教育品牌活动,鼓励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活动,建立理性投资氛围,引导投资者通过投教活动分享资本市场发展红利,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