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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投网详解备案年P2P投资人权益保障三大利好

点击次数:2018-04-03 19:27:58【打印】【关闭】

如今,P2P领域关于投资人权益保障的措施越发健全了。网投网认为,在2018年P2P网贷“备案元年”大环境下,行业合规风向标越发清晰明朗,平台本身自律行为不断加强

 如今,P2P领域关于投资人权益保障的措施越发健全了。

网投网认为,在2018年P2P网贷“备案元年”大环境下,行业合规风向标越发清晰明朗,平台本身自律行为不断加强,这三重利好之于投资人权益保障而言,显然是锦上添花。

首先,全国性P2P网贷整改验收风潮形成。

继监管方面“1+3”体系诞生之后,在去年年底“57号文”的“一声令下”,全国各地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当地平台整改验收指引,在政策层面为P2P合规发展明确了方向。

网投网据公开数据整理发现,截止4月2日,全国共计18个省市公布了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整改验收工作表等备案相关细则。年初,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率先出台关于P2P整改验收、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之后,江西、河南、山东、合肥等中部地区也迎头赶上,发布了整改验收有关文件。近日,地处东北地区的辽宁省大连市金融办也在其官网发布《大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全国范围内备案风潮的逐渐形成,不但大力推进了行业合规、有序发展,而且对于投资人权益保障而言,是一重大政策利好。

其次,行业自我出清方面也为投资人权益保护添砖加瓦。

三月以来,互金领域在行业自律方面利好消息不断。例如,在规范催收行为方面,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签署了《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填补了国内互金催收领域的制度空白,同时,倒推平台在开发资产端时更加注重项目的优质性。贷后催收的规范化,不断健全了互联网金融市场健康、良性的发展。

三月中旬,上海方面宣布启动全国首个《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贷后风险管理规范指引》编写工作,标志着上海网贷行业今后正式引入网络仲裁。网络仲裁贯穿电子合同存证到法院强制执行全部流程,为P2P投资人提供了纠纷处理网络化途径,有效节省了案件申诉当事人与代理人的人力与时间成本。

此外,近期上海金融法院的设立,为解决此前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遭受损害时,法律保障渠道不够通畅,诉讼无门、判决不当、惩处不力等问题提供了有利保障。

最后,平台从自律角度出发,不断升级投资人权益保障措施。

3月末,某头部平台正式对外宣布已与目前国内投资规模最大的担保机构之一的某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达成合作。该担保公司将推出第三方“风险保障计划”,为平台上撮合完成的交易,提供定制化的风险保障服务。

引入第三方担保、项目履约保险等措施,这都是继监管层要求“去刚兑化”、“去风险备付金”之后,平台方面为投资人权益寻求新的安全保障加持而做出的积极尝试。

以网投网为例,在投资人权益保障方面,提供了五大层面的有力措施。比如,早在去年4月27日网投网就已经上线江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斩断“资金池”隐患;而电子签章的上线,为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再次升级;从风控角度来看,网投网从三个层面为投资人项目安全保驾护航。

2018备案元年的到来,一方面,加速了P2P行业洗牌;另一方面,从投资人的立场看,其权益保障措施也将越发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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